旅行證件提醒

有效的乘機證件:

為確保飛行安全,國家規定旅客在購買飛機票、辦理乘機手續時,必須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1、根據交通運輸部及民航局相關規定, 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武警警官證、武警士兵證、海員證,香港、澳門地區居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地區居民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籍旅客的護照、外交部簽發的駐華外交人員證、 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出入境證;民航局規定的其他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十六周歲以下的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

2、革命傷殘軍人憑《革命傷殘軍人證》或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憑《人民警察傷殘撫恤證》購票和辦理乘機手續。

3、因故不能出示身份證件者,可憑下列證件或證明予以購票和辦理乘機手續: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憑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證、全國政協委員證。

(2) 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院校學員,憑學員證。

(3) 出席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代會或人代會、政協會、工、青、婦代表會和勞模會的代表,憑所屬縣、團級(含)以上黨政軍主管部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

(4) 內地旅客的居民身份證在戶籍所在地以外被盜或丟失的,憑發案、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或通過民航局認可的微信或者支付寶“民航臨時乘機證明”小程式辦理的網上民航臨時乘機證明。

(5) 兩歲以下的嬰兒和二周歲-十二周歲以下兒童憑戶口名簿、暫住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附有本人相片的學生證辦理購票和乘機手續。

特別提示:旅客乘坐國內航班、辦理購票、值機、安檢手續應當使用同一個有效乘機身份證證明。

因各個國家和地區對持不同旅行證件的旅客,均有不同的過境或入境要求,為了您的旅行順暢,請在購買國際客票之前,向相關大使館或出入境管理部門先行瞭解詳盡的過境或入境要求。

入藏須知:

根據相關規定,持有中國公民身份證的旅客可以通過客戶端自助購買飛赴西藏拉薩、林芝的航班客票;持有其他證件的旅客,請到當地的南航售票處核驗進藏證件及購票。如因證件不符合規定造成的無法乘機等損失,由您自行承擔,南航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