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票行李規定

行李,是指南航同意運輸的、旅客在旅行中攜帶的物品,包括托運行李和非托運行李。非托運行李,是指旅客自行負責照管的行李。托運行李,是指旅客交由南航負責照管和運輸並出具行李運輸憑證的行李。

一、非托運行李

(一)一般規定

南航將在辦理乘機手續和登機前對旅客攜帶的行李進行檢查。南航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以旅客本人或其他乘客的安全或舒適度為參照標準,決定行李是否可隨身攜帶或需進行托運。

隨身攜帶物品存放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架或前面座椅下方,緊急出口座位附近(包括機翼位置出口及客艙第一排座位)旅客的隨身攜帶物品必須存放於座位上方行李架,以確保其不會阻礙緊急情況下的疏散。

(二)隨身攜帶物品限額

1. 每位乘客(不占座嬰兒除外)可隨身攜帶的物品規定如下:

航班類型 客艙級別 行李數量上限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國內航班 頭等艙 2件 8千克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三邊分別不得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
公務艙
明珠經濟艙 1件
經濟艙
國際或地區航班 頭等艙 2件
公務艙
明珠經濟艙 1件
經濟艙
注:
1. 隨身攜帶物品應能置於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閉式行李儲存區內;
2.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運輸,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辦理。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限額的部分將按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2. 在上述隨身物品額度之外,旅客還可以免費攜帶以下物品:

專案 適用旅客
一個小型電腦包、相機包、公事包或者手提包,且飛行過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除了不占座嬰兒以外的所有旅客
航班上供餵食嬰兒的食品
一個嬰兒背籃和可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推車
攜帶嬰兒的旅客
一輛可折疊的輪椅和/或一雙拐杖和/或一副背帶或旅客用的其他肢體修復用具 依靠輪椅、拐杖、背帶、肢體修復用具的殘疾旅客
導盲犬/助聽犬等服務犬(經過訓練協助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的特種犬) 依靠服務犬的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提前申請,並持有醫療部門證明

溫馨提示:

(1)機場安全檢查部門可能會根據安保情況調整隨身攜帶物品的範圍。

(2)當客艙內的儲存空間不足時,部分隨身攜帶物品需要作為托運行李進行運輸。

(3)折疊嬰兒車三邊之和不超過115釐米的可攜帶進客艙,超過規定尺寸的折疊嬰兒車須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二、托運行李

(一)一般規定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 (2)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 (4)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 (5)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托運行李將盡可能與旅客同機運輸,除非是出於安全、安保或運行方面的原因而由其他航班運輸。如果旅客的托運行李是由後續航班運輸的,將由承運人交付旅客,除非法律要求旅客須親自到場辦理海關手續。如各國出入境部門對行李包裝有其他要求,請以當地要求為准。

(二)托運行李限額

航班類型 航線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國內航班   50千克/件 每件體積不超過40*60*100釐米
國際或地區航班 涉及美國航線 45千克/件 每件三邊之和不超過203釐米
不涉及美國航線 32千克/件

溫馨提示:

1.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國際航線規定的重量;

2. 以上行李的規格(包括體積與重量),均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普通托運行李的最大值,並非免費行李額,旅客需要為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進行付費,運動器械等特殊行李的最大可接收尺寸請見本規定第四部分特殊行李;

3. 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將行李拆開分裝,使其符合托運行李單件的限制標準後,可按正常行李進行托運;若無法拆分,須作為相應的特殊行李或貨物進行運輸。

(三)免費行李額

1. 國內航程

頭等艙 公務艙 明珠經濟艙 經濟艙
40kg 30kg 20kg 20kg

注:

1. 兒童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成人標準;

2. 按成人普通票價10%購票的不占座嬰兒旅客無免費行李額,嬰兒旅客允許免費托運一輛折疊式的嬰兒推車;

3.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

4. 旅客非自願改變艙位等級,按照原票價等級享受免費行李額;

5. 具體行李額以客票顯示為准。

2. 國際或地區航程

(1)普通旅客

① 頭等艙

品牌適用行程 頭等艙
所有行程

3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② 公務艙

品牌適用行程

尊享公務艙

靈活公務艙

優惠公務艙

所有行程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③ 明珠經濟艙

品牌適用行程 優享超級經濟艙 靈活超級經濟艙 優惠超級經濟艙

① 歐洲[注1]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西南太平洋[注2]/美洲/中東[注3]/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美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中東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注4]/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非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日本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韓國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韓國與港澳臺地區/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東南亞(除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東南亞與港澳臺地區/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南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中西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港澳地區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④ 經濟艙

品牌適用行程

優享經濟艙

靈活經濟艙

優惠經濟艙

① 歐洲與日本/西南太平洋/美洲/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美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中東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非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日本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土耳其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中西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歐洲(土耳其除外)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歐洲與韓國/東南亞/南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韓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東南亞(除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東南亞與港澳臺地區/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南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港澳地區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⑨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為滿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南航在部分行程上推出精省經濟艙和基礎經濟艙的品牌運價產品。精省經濟艙品牌運價的免費托運行李額比優惠經濟艙品牌少1件行李(每件的重量和尺寸限制不變),基礎經濟艙品牌運價無免費托運行李額,具體以購票時為准。

注1:歐洲指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安道爾/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波黑/保加利亞/克羅地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馬爾他/莫爾達瓦/摩納哥/黑山/摩洛哥/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歐洲部分)/聖馬力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斯瓦爾巴和揚馬延/瑞典/瑞士/突尼斯/土耳其/烏克蘭/英國/梵蒂岡等。

注2:西南太平洋指美屬薩摩亞群島/澳大利亞/新西蘭/聖誕島/科科斯(基林)群島/庫克群島/斐濟/法屬波利尼西亞/基裏巴斯/瑙魯/新喀裏多尼亞/紐埃/諾福克島/巴布亞新幾內亞/皮特凱恩群島/薩摩亞/所羅門群島/托克勞群島/湯加/圖瓦盧/瓦努阿圖/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等。

注3:中東指阿聯酋/沙烏地阿拉伯/卡塔爾/科威特/以色列/約旦/巴林/黎巴嫩/伊拉克/埃及/敘利亞/蘇丹/阿曼/葉門/巴勒斯坦/南蘇丹等。

注4:中西亞指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斯坦/伊朗/巴基斯坦/阿塞拜疆/格魯吉亞/亞美尼亞等國家以及俄羅斯(亞洲部分)。

(2)不占座嬰兒旅客

不占座嬰兒的免費托運行李額是1件,10KG(22磅)/件,每件三邊之和不超過115CM(45英寸)。

(3)留學生旅客

購買明珠經濟艙和經濟艙的留學生旅客,滿足以下條件,可在上述成人標準的件數額外增加1件,具體以系統顯示為准。

留學生指赴國籍所在地以外國家/地區正規學校就讀的30周歲(不含)以下的學生。購票時需提供有效的護照、簽證和留學證明(學生證、入學通知或訪問交流邀請函等)的影本。

留學生行李優惠僅適用於留學所在國/地區與其國籍所在國/地區之間行程的運價。

已享受南航明珠鉑金卡、金卡、銀卡會員以及合作航司超級精英會員、精英會員等額外免費托運行李規定的旅客,不再享受留學生旅客的額外免費托運行李。

當使用精省經濟艙品牌或基礎經濟艙品牌運價時,不再享受留學生旅客的額外免費托運行李。

購買的經濟艙需滿足以下具體行程或運價:

  • ① 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與澳新、北美、歐洲、中西亞、印度、日本、韓國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②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③ 歐洲與澳新雙向之間的行程。

購買的明珠經濟艙需滿足以下具體行程或運價:

  • ① 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與澳新、北美、中西亞、印度、日本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②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③ 歐洲與澳新雙向之間的行程。

(4)勞務旅客

購買明珠經濟艙和經濟艙的勞務旅客滿足以下條件,可在上述成人標準的件數額外增加1件,具體以系統顯示為准。

勞務旅客指赴國籍所在地以外國家進行務工的旅客。購票時需提供有效的護照、勞務簽證(不含工作簽證)的影本。

勞務行李優惠僅適用於勞務所在國與其國籍所在國之間的行程運價。

已享受南航明珠鉑金卡、金卡、銀卡會員以及合作航司超級精英會員、精英會員等額外免費托運行李規定的旅客,不再享受勞務旅客的額外免費托運行李。

當使用精省經濟艙品牌或基礎經濟艙品牌運價時,不再享受勞務旅客的額外免費托運行李。

具體行程或運價如下:

  • ① 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與東南亞(除新加坡)、南亞、中西亞(除塔吉克斯坦)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② 韓國與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 ③ 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與韓國雙向之間的經濟艙運價。

(5)其他規定

① 所有國際及地區行程採用計件制執行行李運輸規則,並遵循國際航協302行李運輸決議內容進行計算。

② 涉及南航代碼共用航班時,根據雙邊協議內容,分為按實際承運方規則和按市場方規則兩種方式執行,具體以系統顯示為准。

③ 南航明珠鉑金卡、金卡、銀卡會員額外免費托運行李額,依相關規定執行。

④ 涉及客票自願換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客票全部未使用,當第一個票價計算組發生變更時,按照客票換開日期所適用票價對應的免費行李額標準執行;當第一個票價計算組未發生變更時,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適用票價對應的免費行李額標準執行。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適用票價對應的免費行李額標準執行。

⑤ 旅客非自願改變艙位等級,按原票價等級享受免費行李額。


三、超額行李

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辦理托運手續,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將按超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一)超額托運行李

1. 國內航程

不論旅客所付票價的類別和實際所乘坐座位的是何種等級,在南航實際承運的航班上運輸超過免費行李額的行李,均按以下逾重行李費率收費: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開當日所適用的成人經濟艙單程最高直達運價(即全價經濟艙公佈運價)的0.6%計算;如無公佈直達票價,則採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計算。(以上收費標準為普通托運行李)

2. 國際或地區航程

(1)旅客的托運行李如果在數量、尺寸、重量其中任一方面超出免費行李額規則的部分,均按以下標準進行收費,適用於所有艙位的旅客。數量、尺寸、重量任何兩個或以上維度同時超出時,採取疊加原則進行計費。

(2)超額行李的收費標準的貨幣選擇原則如下:

  • ① 中國境內始發行程按人民幣收費標準;

  • ② 歐洲區域始發行程按歐元收費標準;

  • ③ 其他地區始發行程選擇美元收費標準。

(3)超額行李收費標準

航程組一:①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美洲/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②美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歐洲/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③非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歐洲/中東雙向之間的行程。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歐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380/件

200/件

22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290/件

33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45

165

超重

23-28kg(含)

-

500

75

85

28-32kg(含)

-

1010

145

170

32-45kg(含)

-

3000

435

495

航程組二:① 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歐洲/中東/西南太平洋/日本雙向之間的行程;② 歐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雙向之間的行程;③ 中東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雙向之間的行程;④ 西南太平洋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⑤ 日本與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歐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100/件

160/件

18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290/件

33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45

170

超重

23-28kg(含)

-

500

75

85

超重

28-32kg(含)

-

1010

145

170

航程組三:① 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② 上述未列明的行程。

注:中國臺灣地區始發到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行程對超重超尺寸有特殊收費標準,具體為:超重23-28KG(含)收費標準為50美元,超重28-32kg(含)收費標準為135美元;超尺寸(159cm-203cm(含))收費標準為150美元。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880/件

14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1430/件

24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70

超重

23-28kg(含)

-

390

65

超重

28-32kg(含)

-

910

155

(二)登機口行李

1. 超過隨身攜帶物品限額的非托運行李將按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具體可參照本規定三、(一)、1相關規則。

2. 涉及韓國始發到中國境內的航程,登機口行李收費標準如下:

艙位

類型

實際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三邊之和)

(人民幣或等值當地貨幣)

頭等艙

超件 第一件

≤32kg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32kg

≤158cm

1300/件

超尺寸

-

159cm-300cm

1000

超重

32-45kg (含)

-

3000

公務艙、明珠經濟艙、經濟艙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1300/件

超尺寸

-

159cm-300cm

1000

超重

23-32kg(含)

-

1000

超重

32-45kg (含)

-

3000

3. 登機口收費不含免費行李額及預付費行李,免費行李額及預付費行李僅限於在值機櫃檯托運使用。


四、特殊行李

承運易損的、有限制運輸要求的行李要採用特殊的規則,須符合包裝、數量、運輸條件、收費規則等限制條件方可收運。國內航線單件特殊行李重量不得超過50kg,三邊和不超過260cm;國際/地區航線單件特殊行李重量不得超過32kg(涉及美國航程的,每件特殊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 45kg),三邊和不超過260cm。超出上述規格的特殊行李,原則上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收運。

(一)運輸標準

1. 運動器械

(1)高爾夫用具

旅客托運的高爾夫裝備要有外包裝,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高爾夫裝備,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托運高爾夫球具按適用的普通行李規定承擔相應的運輸責任。一套高爾夫球具最多包括一個高爾夫球袋(含12個高爾夫球、14支球杆)和一雙高爾夫球鞋。

(2)滑雪用具

旅客托運的滑雪用具必須要有外包裝,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滑雪用具,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托運的滑雪用具按適用的普通行李規定承擔相應的運輸責任。一套滑雪用具最多包括一對滑雪板、兩根滑雪杖和一雙滑雪靴。

(3)釣魚用具

旅客托運的釣魚用具要有外包裝,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釣魚裝備,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托運的釣魚用具按適用的普通行李規定承擔相應的運輸責任。一套釣魚用具最多包含一個滑車箱、一個粗紗架(經軸架)、一雙釣魚靴、兩根釣魚杆、一副抄網。

(4)自行車

南航僅承運非電動自行車,自行車托運前輪胎必須放氣。折疊式自行車應折疊並綁牢;非折疊式自行車應旋轉自行車車把 90 度並固定,去掉腳踏板,將車輪卸下,牢固綁在車身上。

(5)潛水用具

潛水用具包括面鏡、呼吸管、潛靴、濕衣、指北針、氣囊充氣管、腳蹼等與潛水相關的配件。如果旅客攜帶潛水用氣罐,罐中氣體限定為二氧化碳或其他無次要危險性的非易燃無毒氣體,每件潛水設備裝配不超過2個小型氣罐,且不超過2個備用氣罐。不得包含禁止運輸的危險品,例如產生熱量的潛水燈。涉及氧氣設備或其他危險品的運輸需要符合南航的相關規定。潛水用具的外包裝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潛水用具,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6)衝浪板

衝浪板指用於衝浪運動的運動器材。翅片應被移除,如無法移除,應用聚苯乙烯泡沫牢固地包裝。頭部和尾部都應該有氣泡膜包裝,或使用氯丁橡膠泡加以保護。扶手(衝浪板的兩側)應附有卡紙板以吸收衝擊。衝浪板還應使用合適的填充式衝浪袋包裝。在有外包裝的同時,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衝浪板,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7)風帆衝浪用具

風帆衝浪用具指帶有可移動桅杆的改良衝浪板。風帆可拆卸和折疊。包裝恰當,放置在硬殼箱內。若非如此,需提供免責聲明。要有外包裝的同時,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風帆衝浪用具,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8)射箭裝備

弓和箭必須被放置在特別為運輸設計的堅固且硬殼容器內加以妥善保管;對於無妥善包裝的射箭裝備,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9)保齡球裝備

旅客托運的保齡球要有外包裝,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對於無妥善包裝的保齡球裝備將栓掛免除責任行李條。一套保齡器材最多包括3個保齡球、一個保齡球包、一雙保齡球鞋。含有大量容量超過70%以上的丙酮或酒精的保齡器具清潔劑被視為危險品,不能作為行李運輸。

(10)曲棍球用具

曲棍球球棒或長曲棍球棒必須被放置在特別為運輸設計的堅固且硬殼容器內。如未以此類容器包裝,將拴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11)冰球用具

冰球用具必須被放置在特別為運輸設計的堅固且硬殼容器內。如未以此類容器包裝,將拴掛免除責任行李條。

(12)充氣球

水球、籃球、排球、橄欖球、足球等在航空運輸時注意球內充的空氣內壓不能超過額定壓力,必要時需將球內充的空氣放掉。

(13)射擊用具

射擊用具是指體育運動用品的槍,而不是公安機關押解犯罪嫌疑人時使用的槍械。必須退出全部彈藥,如果條件允許的話,需將槍支拆卸,並包裝在行李箱或標準槍箱中。彈藥必須安全地存放在一個堅固的密封箱中,然後放入行李箱,並且密封箱四周必須使用其他填充物塞實。

2. 外交信袋

外交信袋應當由外交信使隨身攜帶,自行照管。根據外交信使的要求,南航也可按照托運行李辦理,但南航只承擔一般托運行李的責任。機要交通人員攜帶的機要檔,按此規定辦理。

3. 輕泡行李

輕泡行李應放置在貨艙內運輸。根據航班其他貨物行李貨艙容積裝載情況,南航有權拒絕接受托運或以免除責任行李條款安排其他航班承運。

(二)收費標準

1. 運動器械

(1)國內航線收費

如果同時持有普通行李和上述運輸標準中列明的運動器械,普通行李優先計入免費托運行李額。

如果旅客無普通托運行李或普通行李未超出免費行李額,則剩餘免費行李額可用於托運上述運輸標準中列明的運動器械包裝後的特殊行李。當特殊行李重量完全包含在其剩餘免費托運行李內,不收取特殊行李產品費用;當特殊行李的重量僅部分包含在免費行李額內,則超出部分的重量按照下述特殊行李對應的重量區間執行特殊行李產品收費標準。

注:下列表格中,不適用價格標準①的基礎費率為:每公斤按當日所適用的成人經濟艙單程最高直達運價(即全價經濟艙公佈運價)的1.5%計算。如無公佈直達票價,則採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計算。

類型

適用始發場站

價格

高爾夫用具

廣州、北京大興、上海虹橋、上海浦東、烏魯木齊、深圳、武漢、長春、瀋陽、哈爾濱、重慶、鄭州、珠海、三亞、長沙、海口、大連、南寧、貴陽、汕頭、南陽。

價格標準 ①

上述場站之外的國內場站

重量在6公斤以內,按基礎費率標準計費;重量在6至15公斤,均按6公斤基礎費率標準收費;重量超過了15公斤,超出的每一公斤均按基礎費率標準收費。

滑雪用具

廣州、北京大興、上海虹橋、上海浦東、烏魯木齊、深圳、武漢、長春、瀋陽、哈爾濱、重慶、鄭州、珠海、三亞、長沙、海口、大連、南寧、貴陽、汕頭、南陽。

價格標準 ①

上述場站之外的國內場站

每位旅客可攜帶一套計入免費行李額的滑雪用具。

如超出免費行李額重量在3公斤以內,按基礎費率標準計費;重量在3公斤以上,按3公斤基礎費率標準收費;第二套及以上滑雪用具不計入免費行李額,每一公斤都按基礎費率收取逾重行李費。

釣魚用具

廣州、北京大興、上海虹橋、上海浦東、烏魯木齊、深圳、武漢、長春、瀋陽、哈爾濱、重慶、鄭州、珠海、三亞、長沙、海口、大連、南寧、貴陽、汕頭、南陽。

價格標準 ①

上述場站之外的國內場站

重量在4公斤以內,按基礎費率標準計費;重量在4至15公斤,均按4公斤基礎費率標準收費;重量超過了15公斤,超出的每一公斤均按基礎費率收費。

其他運動器械

廣州、北京大興、上海虹橋、上海浦東、烏魯木齊、深圳、武漢、長春、瀋陽、哈爾濱、重慶、鄭州、珠海、三亞、長沙、海口、大連、南寧、貴陽、汕頭、南陽。

價格標準 ①

上述場站之外的國內場站

按基礎費率標準計費。

價格標準 ①

類別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第四檔

第五檔

第六檔

每件價格

68元

168元

298元

498元

698元

998元

每件重量範圍

3kg(含)以內

3kg-8kg(含)

8kg-15kg(含)

15kg-23kg(含)

23kg-32kg(含)

32kg-50kg(含)

(2)國際/地區航線收費

類型

價格

高爾夫球具

除嬰兒旅客外,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一套高爾夫球用具,且不佔用免費行李額,免費托運的用具總重量不得超過 23 公斤,三邊之和不得超過 158 釐米(62 英寸);

超出免費行李額部分按普通超額行李費計收超件、超重、超尺寸費用。(超尺寸均按照普通超額行李159cm-203cm(含)標準收取)。

滑雪用具

除嬰兒旅客外,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一套滑雪用具,且不佔用免費行李額,免費托運的用具總重量不得超過23公斤,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釐米(80英寸);

超出免費行李額部分按普通超額行李費計收超件、超重、超尺寸費用。(超尺寸均按照普通超額行李159cm-203cm(含)標準收取)。

釣魚用具

除嬰兒旅客外,每位旅客可托運一套釣魚用具計入免費行李額,免費托運的用具總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釐米(62英寸);

超出免費行李額部分按普通超額行李費計收超件、超重、超尺寸費用。(超尺寸均按照普通超額行李159cm-203cm(含)標準收取)。

其他運動器械

除嬰兒旅客外,總重量不得超過 23 公斤,且三邊之和不超過 158 釐米(62 英寸)時,可計入免費行李額;

超出免費行李額部分按普通超額行李費計收超件、超重、超尺寸費用。(超尺寸均按照普通超額行李159cm-203cm(含)標準收取)。

2. 外交信袋

外交信使攜帶的外交信袋和行李,可以合併計重或計件,超過免費行李額部分,按照逾重行李的規定辦理。外交信袋需佔用座位時,旅客必須在定座時提出,經南航同意後,方可予以運輸。

3. 輕泡行李

旅客托運行李每公斤體積超過6000立方釐米按輕泡行李接受。輕泡行李體積以每6000立方釐米折合為1公斤。體積折合重量超過免費行李額,應支付相應的逾重行李費。輕泡行李體積超大按大件行李接受辦理。


五、小動物及服務犬

(一)小動物運輸

1. 一般規定

  • (1)作為行李運輸的小動物是指家庭馴養的狗、貓、鳥或者其他玩賞寵物。短鼻貓、短鼻犬類動物不能作為行李進行運輸。

  • (2)如動物的形體過小(例如:烏龜、鼠類、觀賞魚等)、形體過大(籠體包裝超過最大體積限制)或對運輸安全可能造成危害,以及野生動物和具有形體怪異或者易於傷人等特徵的動物如蛇等,不屬於小動物範圍,不得作為行李運輸。

  • (3)南航有權決定小動物是否屬於可運輸的範圍及寵物運輸的方式,並且有許可權制一架飛機運輸寵物的數量。

2. 收運要求

  • (1)國際航班每名旅客托運小動物須符合有關承運人和出入境國家的規定。每只托運的小動物應單獨裝入一個籠內,一對小鳥可裝入同一個籠內。

  • (2)除非經南航特別批准,作為行李運輸的活體小動物必須裝在供氧的貨艙內運輸(導盲犬和導聽犬除外)。不適合放在貨艙運輸的小動物不予收運。

  • (3)小動物及其容器和攜帶的食物的重量不計入免費行李額,且需根據適用的收費標準交付運費。

  • (4)小動物必須裝在專用航空寵物托運箱內,並滿足相應的打包要求。旅客托運的活體動物籠體包裝最大不能超過90x60x66釐米,最小不能小於5x15x20釐米,重量最大不得超過32公斤,應單獨裝籠。

  • (5)旅客攜帶的小動物必須是健康、無害、乾淨、無異味的,並且不能攜帶懷孕的小動物、出生八周以內的小動物。

  • (6)南航目前僅接收直達航班(不含經停航班)的活體動物運輸。

  • (7)旅客應在乘機之日離站時間120分鐘以前,將活體動物自行運至機場辦理托運手續。

  • (8)托運小動物時,乘坐境內航班的旅客應出示縣(區)級以上檢疫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乘坐中國港澳臺地區/國際航班的旅客,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部門或航班始發國出具的《檢疫證書》、《狂犬病免疫證書》、出入境或過境許可證以及入境或過境國家所規定的其他檔。

(二)服務犬運輸

1. 服務犬是指為殘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協助的特種犬,包括輔助犬、導聽犬、導盲犬。南航不接受犬類以外的動物作為服務性動物運輸。

2. 服務犬的運輸按南航小動物運輸的規定辦理。在滿足南航運輸條件的情況下,服務犬可在客艙內陪同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

3.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應提供服務犬的身份和檢疫證明。服務犬連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費運輸而不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

4. 情感撫慰犬不屬於服務犬,南航不接受情感撫慰犬作為服務犬運輸。

(三)損失及損害責任

除非南航有過失,南航對運輸途中小動物的受傷、丟失、延誤、患病或者死亡不承擔責任。旅客應對運輸上述小動物(包括服務犬)承擔全部責任。

旅客應對小動物可能對其他旅客或機組造成的所有損害或傷害承擔全部責任。


六、行李聲明價值

南航不提供行李聲明價值服務。


七、行李交付

旅客應在客票上載明的目的地點或者中途分程地點憑行李牌識別聯領取托運行李。

經南航同意旅客可在中途經停地點領取托運行李,但對已開始運輸的超額行李,未使用航段的已付運費不予退還。

若旅客未立即領取行李,南航從行李到達的次日起向旅客收取行李保管費。對於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南航有權在行李到達24小時後予以處理。

南航憑行李牌識別聯交付行李,對於領取行李的人是否確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不承擔責任。

旅客未交驗行李牌識別聯而要求領取托運行李,領取人應當提供南航認可的證明,必要時填寫南航規定的聲明書,聲明同意賠償由此可能造成南航的損失。

旅客在領取托運行李時未提出書面異議,即為該托運行李已完好交付並與運輸憑證相符的初步證據。

無法交付的行李自行李到達的次日起,超過90日仍無人認領,南航可按照無法交付行李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行李不正常運輸的處理

行李運輸發生延誤、丟失或損壞,南航或南航地面代理人將會同旅客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儘快查明情況和原因,並將調查結果答復旅客和有關單位。如發生行李賠償,可在經停地或目的地辦理。

因南航原因使旅客的托運行李未能與旅客同機到達,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南航將根據旅客的會員等級及航班艙位等級,按國內航班最低人民幣200元,國際或地區航班最低人民幣500元或等值貨幣,給予旅客一次性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如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應法律法規執行。


九、其他規定

(一)關於危險品運輸的規定,請參閱《旅客、行李運輸總條件》行李運輸章節。

(二)本規定使用中文編寫,並翻譯成其他語言版本。當中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版本不一致時,以中文版本為准。


十、生效時間

本版規定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 歷史文檔

南航行李規定(自2023年9月18日起生效)

南航行李規定(自2023年7月20日起生效)

南航行李規定(自2022年12月26日起生效)

南航行李規定(自2022年7月31日起生效)

南航行李規定(自2022年5月24日起生效)

南航行李規定(2021年第二次修訂版)

南航行李規定(2021年第一次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