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中國港澳臺地區/國際運輸)

南航網站:http://www.csair.com

1 超售

按照航空運輸行業通行的做法,南航可能 在某些航班上進行適當的超售。在個別超售情況下可能會有個別旅客不能按原定航班成行。需要拉下旅客時,南航會尋找自願下機者並根 據優先登機規定辦理。對於因航班超售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南航將盡力將其安排到後續最早航班上以使旅客成行,並視具體情況按照南 航賠償標準給予一定的補償。

2 代碼共用航班

代碼共用航班指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通過協議在另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使用各自代碼的航班。乘坐南航的代碼共用航班,在無陪兒童服務、免費行李額等方面按實際承運人的規定執行,具體內容請旅客在實際承運人公司的網站上進行查閱,或通過南航網站服務熱線諮詢瞭解。

3 旅客(自願)保險

旅客可以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航空運輸旅客人身意外傷害險"。此項保險金額的給付,不免除或減少南航應當承擔的賠償限額。旅客在南航門戶網站購買的人身保險一樣具有法律效應。

4 傷害賠償

南航對每名旅客身體傷害的最高賠償限額,按照有關法律及公約規定辦理。

5 航班不正常服務

由於南航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南航應按規定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等非南航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南航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或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6 安全檢查

根據政府部門規定,在乘機前,旅客及其行李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7 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並能承受一定壓力。對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南航可拒絕收運或不負損壞責任。

8 鋰電池運輸

手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含鋰電池設備可以放入託運行李或隨身攜帶行李,合理數量的備用電池只能放入隨身攜帶行李登機。乘機過程中請關閉鋰電池設備電源;單個備用電池採取獨立包裝(放在原裝盒子內或塑膠袋中,切忌多個電池與其他物品混放)。

  • 1、設備中的鋰電池或備用鋰電池的規格不超過100Wh無需申報;
  • 2、設備中的鋰電池或備用鋰電池的規格大於100Wh,但不超過160Wh,應向航空公司申報並獲得批准。該規格的備用電池僅限攜帶兩塊;
  • 3、超過160Wh或超過合理數量的鋰電池應向航空公司申報諮詢進行貨運。

9 不准在托運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准在托運行李夾帶機密檔,資料如:絕版印刷品或手稿,旅客證件,外交信袋,有價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珠寶、古玩字畫、樣品,貴重金屬及其製品,電子產品,數碼產品,攝像機原配件,行動電話,隨身聽唱機,個人需要定時服用的處方藥,易碎易腐蝕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南航對托運行李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10 不得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或隨身攜帶物品內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或其它危險物品以及任何始發地國家、目的地國家、經停地國家或飛越國家的適用法律、條例或命令禁止運輸的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隨身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兇器。

11 誤機

指旅客未按規定時間辦妥乘機手續或因其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乘機。旅客誤機後的改期、退票參照航班起飛後的南航相關規定辦理。如旅客確認無法乘坐已預訂航班,請儘早向南航或購票代理人提出,並取消座位。

12 退票

旅客自願退票,應在退票有效期【開始旅行之日起(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 從填開之日起)十三個月】內且客票未被使用的情況下,按南航有關規定辦理。旅客要求退票原則上應在原付款地辦理退款,換開過的客票也可在換開地辦理退款。旅客非自願退票,可在原購票地、航班始發地、經停地、終止旅行地的南航直屬售票處,旅客提出退票要求的其他南航直屬售票處,或引起非自願退票事件發生地的南航授權銷售代理人辦理。

13 不適宜乘機者

指處於傳染期的各類傳染病患者、有攻擊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嚴重心腦血管疾病患者、嚴重呼吸系統疾病患者、重度貧血患者、臨產孕婦(單胎妊娠超過36周或多胎妊娠超過32周的孕婦)、出生不超過14天的嬰兒、術後患者(術後十天內)或其它醫學上認為不適宜乘機的患者。 基於高空飛行機艙內的特殊環境和對旅客空中旅行過程健康安全的考慮,旅客應在購票前閱知並同意南航《旅客乘機健康指南》,請訪問南航官網連結查閱詳細內容。

14 乘機

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的旅客,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機場,憑機票、有效護照、簽證及相關旅行證件辦妥乘機及出境手續。旅客沒有按時到達或攜帶的護照、 簽證及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辦妥乘機和出境等各類手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旅客自負。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並不一致,建議旅客自行瞭解並遵守 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

15 兒童票、嬰兒票

1.兒童指旅行開始之日已年滿兩周歲但未滿十二周歲的旅客,票價按相應的兒童票價計收,可以單獨占一座位。無成人陪伴兒童票價另有規定。嬰兒指旅行開始之日未年滿兩周歲的旅客。嬰兒不單獨佔座位,票價按查詢到的同行成人所購客票同等物理艙位適用的嬰兒票價計收。如嬰兒需要單獨佔用座位,應購買兒童票。

2.嬰兒、不滿5周歲的兒童、及年滿5周歲卻未申請無陪服務的兒童乘機必須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人陪同。

3.每位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可攜帶的未滿12周歲兒童及嬰兒的總數量不超過9名,其中未滿5周歲兒童及嬰兒總數不超過3名(嬰兒不得超過1名)。成人攜帶的兒童超過總數量限制時,需按團隊旅客進行申請和接收。

4.每位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只可攜帶1名患病或殘疾的兒童或嬰兒,且不能再攜帶其他兒童或嬰兒。

5.攜帶兒童或嬰兒的成人必須擁有照料兒童及嬰兒的能力,已經申請了擔架、輪椅、無陪老人等特殊服務的成人不允許再攜帶兒童或嬰兒。

6.如當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

16 客票價

指旅客由出發地點機場至到達地點機場的航空運輸價格,不包括機場與市區之間的地面運輸費用。政府或其他有關當局或機場經營人,因向旅客提供服務設施而按規定徵收的稅款或收取的費用不包括在適用票價之內。使用優惠票價的客票,應符合該優惠票價規定的使用條件。

17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規定外,國際運輸客票的有效期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開始旅行之日起計算,第一航段未使用或不定期的客票自填開客票之日起計算,一年內運輸有效。優惠票價客票的有效期,按照南航規定的該優惠票價的有效期計算。

18 客票

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轉讓和修改。否則,客票無效,票款不退。客票必須按順序使用。

19 機上座位預訂

南航在部分航線上提供機上座位預訂服務。購票後可通過南航門戶網站、電話、售票處或者南航授權的銷售代理人預訂機上座位。南航將盡力滿足旅客對機上座位預訂的要求,但是不能保證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出於運行安全的需要,南航始終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機上座位的權利,即使在登機之後。

20 特殊旅客購票

特殊旅客是指需要給予特別禮遇和照顧,或由於其身體和精神狀況需要給予特殊照料,在一定條件下才能運輸的旅客,如無成人陪伴兒童、殘障者、孕婦、患病者等。特殊旅客須經南航及其他有關承運人同意方可接受定座。如果旅客購票時未通知我們或者未出示相關證明,南航有權拒絕運輸。

21 購票

購買國際機票,須出示本人有效護照或港澳地區居民和臺灣同胞旅行證件、 居住證、旅行證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旅客在購票時,須提供將在機場辦理乘機手續時使用的有效旅行證件。

為便於航班變動時南航提供更好的售後服務,旅客須提供與旅客本人身份證號碼相匹配的手機號碼。如果旅客的手機通訊運營商為非中國大陸的通訊運營商,旅客須提供本人郵箱地址。

* 依據臺灣地區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國際和地區航空客運服務(含購買機票)不適用7天鑑賞期。若旅客需退改機票、作業辦法請依南方航空票價規定辦理。

22 定座

旅客只有在定妥座位以後,才能憑該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機。旅客可根據有關規定向南航或南航授權的銷售代理人售票處,通過南航銷售服務熱線以及登錄南航門戶網站預訂座位。如未按規定時限購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訂妥國際、地區航班座位,包括聯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再使用時,應儘早向南航售票處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23 電子客票

旅客可以在南航或南航授權的銷售代理人售票處以及登錄南航門戶網站購買電子客票。由於機票銷售管道、購買時間、航班的不同,可能存在價格和使用條件上的差異,須以購票時查詢情況為准。

24 客票變更

旅客購票後,如果要求改變航班、日期、艙位等級,南航將根據實際可能和運輸條件給予辦理。 旅客自願變更,應當在南航規定的時限內提出,並按照南航公佈運價的使用條件及優惠票價相關規定辦理。如變更引起票價變動:票價提高的,須由旅客補收票款差額,並收取變更費;票價降低的,按自願退票重新購票處理。

25 隨身攜帶物品

每位旅客免費隨身攜帶物品需符合行李規定的要求。超過規定重量或體積的限制,要按規定座位托運行李運輸,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辦理。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將按逾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根據《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42號),您隨身攜帶的超額行李如不符合相關規定,須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重新辦理,有可能無法與您同一個航班抵達目的地。

26 免費行李額

① 頭等艙

品牌適用行程 頭等艙
所有行程

3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② 公務艙

品牌適用行程

尊享公務艙

靈活公務艙

優惠公務艙

所有行程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③ 明珠經濟艙

品牌適用行程 優享超級經濟艙 靈活超級經濟艙 優惠超級經濟艙

① 歐洲[注1]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西南太平洋[注2]/美洲/中東[注3]/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美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中東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注4]/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非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日本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韓國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韓國與港澳臺地區/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東南亞(除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東南亞與港澳臺地區/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南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中西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港澳地區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④ 經濟艙

品牌適用行程

優享經濟艙

靈活經濟艙

優惠經濟艙

① 歐洲與日本/西南太平洋/美洲/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美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中東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非洲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日本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2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土耳其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中西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32KG(7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① 歐洲(土耳其除外)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② 歐洲與韓國/東南亞/南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③ 韓國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④ 東南亞(除新加坡)與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⑤ 東南亞與港澳臺地區/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⑥ 南亞與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⑦ 中國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雙向之間、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⑧ 港澳地區與臺灣地區雙向之間的行程;

⑨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1件,

23KG(50磅)/件,

每件三邊和≤158cm

為滿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南航在部分行程上推出精省經濟艙和基礎經濟艙的品牌運價產品。精省經濟艙品牌運價的免費托運行李額比優惠經濟艙品牌少1件行李(每件的重量和尺寸限制不變),基礎經濟艙品牌運價無免費托運行李額,具體以購票時為准。

注1:歐洲指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安道爾/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波黑/保加利亞/克羅地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馬爾他/莫爾達瓦/摩納哥/黑山/摩洛哥/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歐洲部分)/聖馬力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斯瓦爾巴和揚馬延/瑞典/瑞士/突尼斯/土耳其/烏克蘭/英國/梵蒂岡等。

注2:西南太平洋指美屬薩摩亞群島/澳大利亞/新西蘭/聖誕島/科科斯(基林)群島/庫克群島/斐濟/法屬波利尼西亞/基裏巴斯/瑙魯/新喀裏多尼亞/紐埃/諾福克島/巴布亞新幾內亞/皮特凱恩群島/薩摩亞/所羅門群島/托克勞群島/湯加/圖瓦盧/瓦努阿圖/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等。

注3:中東指阿聯酋/沙烏地阿拉伯/卡塔爾/科威特/以色列/約旦/巴林/黎巴嫩/伊拉克/埃及/敘利亞/蘇丹/阿曼/葉門/巴勒斯坦/南蘇丹等。

注4:中西亞指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斯坦/伊朗/巴基斯坦/阿塞拜疆/格魯吉亞/亞美尼亞等國家以及俄羅斯(亞洲部分)。

27 逾重行李費

1. 國內航程

不論旅客所付票價的類別和實際所乘坐座位的是何種等級,在南航實際承運的航班上運輸超過免費行李額的行李,均按以下逾重行李費率收費: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開當日所適用的成人經濟艙單程最高直達運價(即全價經濟艙公佈運價)的0.6%計算;如無公佈直達票價,則採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計算。(以上收費標準為普通托運行李)

2. 國際或地區航程

(1)旅客的托運行李如果在數量、尺寸、重量其中任一方面超出免費行李額規則的部分,均按以下標準進行收費,適用於所有艙位的旅客。數量、尺寸、重量任何兩個或以上維度同時超出時,採取疊加原則進行計費。

(2)超額行李的收費標準的貨幣選擇原則如下:

  • ① 中國境內始發行程按人民幣收費標準;

  • ② 歐洲區域始發行程按歐元收費標準;

  • ③ 其他地區始發行程選擇美元收費標準。

(3)超額行李收費標準

航程組一:①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美洲/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②美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歐洲/中東/非洲雙向之間的行程;③非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歐洲/中東雙向之間的行程。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歐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380/件

200/件

22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290/件

33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45

165

超重

23-28kg(含)

-

500

75

85

28-32kg(含)

-

1010

145

170

32-45kg(含)

-

3000

435

495

航程組二:① 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歐洲/中東/西南太平洋/日本雙向之間的行程;② 歐洲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雙向之間的行程;③ 中東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西南太平洋雙向之間的行程;④ 西南太平洋與日韓/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⑤ 日本與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歐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100/件

160/件

18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290/件

33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45

170

超重

23-28kg(含)

-

500

75

85

超重

28-32kg(含)

-

1010

145

170

航程組三:① 中國內地及港澳臺地區與韓國/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雙向之間的行程;② 上述未列明的行程。

注:中國臺灣地區始發到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行程對超重超尺寸有特殊收費標準,具體為:超重23-28KG(含)收費標準為50美元,超重28-32kg(含)收費標準為135美元;超尺寸(159cm-203cm(含))收費標準為150美元。

類型

行李規格

收費標準

重量

尺寸

(三邊之和)

人民幣(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880/件

145/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1430/件

240/件

超尺寸

-

159cm-203cm(含)

1000

170

超重

23-28kg(含)

-

390

65

超重

28-32kg(含)

-

910

155

28 乘機登記截止時間

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並不一致,建議旅客瞭解並遵守各個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

29 客服聯繫電話

請認准南航官方客服電話95539或4006695539;海外服務4008695539。

30 隱私政策

為了使用南航的服務,南航會請旅客自願地提供旅客的個人資訊。南航使用這些個人資訊來為旅客的旅行提供便利,為旅客提供其他商品和服務,管理“南航明珠會員”,並向旅客提供關於南航的資訊。南航向旅客徵詢的個人資訊及其原因將在南航向旅客徵詢個人資訊時明示。南航使用適合的技術手段和組織措施來保障南航所收集的旅客的個人資訊。

如欲瞭解更多南航的隱私通知,請訪問南航的官網連結http://t.cn/R1oAtHf,http://sina.lt/f7kv(中文)http://sina.lt/f7kw,http://dwz.cn/18ar8i(英文)。

31 未盡事宜

以上內容,只是客票相關規定的其中一部分。關於南航運輸總條件全文以及危險品運輸相關資訊,請登錄連結http://dwz.cn/61ar8i(中文)、http://dwz.cn/61rbRY(英文)或掃描下方二維碼瞭解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