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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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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托运行李,如果是由于旅客自己的失误而造成延误、损失和遗失的,南方航空不负责赔偿责任,如果由于承运人失误而引起的延误、损失和遗失,则按照本公司规定赔付。
2.哪些项目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的呢?
赔偿责任范围
1、旅客的托运行李从托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如发生延误,丢失或者损坏,南航应当承担责任。
2、南航证明为了避免延误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3、托运行李的损失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南航不承担责。
4、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造成该旅客伤害或其行李损害,南航不承担责任。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对他人物品或南航财产造成损害,旅客应当赔偿南航的所有损失和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5、对于旅客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南航规定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南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6、在联程运输中,南航仅对发生在南航承运的航线上的行李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需要,我将如何索赔?

托运行李发生损失时,如有索赔要求,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应当在发现损失后向南航书面提出异议。托运行李发生遗失的,航班到达后第 二十一天行李仍未找到,如手续完备,进入赔偿程序;破损或污损行李必须在离开行李认领区域前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明办理运输事故记录,并且在提出申明之日起七天以内提出索赔;托运行李发生延误的,至迟应自托运行李交付旅客处置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提出。

4.我的航班被改签或被取消了,超重行李费用能不能退还给我?
会,由于南航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超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