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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适合作为托运行李或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而应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对于托运行李中放置或夹带下述物品的遗失和损坏,南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责任:

(1)易碎或易损坏物品;

(2)易腐物品;

(3)贵重物品,例如现金、有价票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及样品等;

(4)重要文件和资料;

(5)旅行证件;

(6)医疗证明、X光片;

(7)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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