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本服务协议(下亦称“本协议”)由您(下亦称“用户”)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亦称“南航”)订立,服务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南航经营的空铁联运产品(下亦称“平台”)将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用户提供服务。本协议适用于平台的各类信息网络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端、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RSS、API等。
2.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南航在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南航用户注册协议、声明、隐私政策,平台各类规则等)。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之全部内容。若用户不同意协议中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3.用户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平台有权根据需要适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并在平台上刊载公告,通知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修订后的协议或规则在平台网站公布后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及规则。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4.本服务协议基于《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服务条款》、《12306隐私权政策》而订立。对用户注册、平台使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内容未做相关规定的,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服务条款》、《铁路12306隐私权政策》的规定为准。
5.请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减轻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用户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将以粗体或下划线标识,您应当重点阅读。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征得监护人同意)。您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即表示已同意本协议。
6.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您仍可以使用平台的其他服务);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即表示您完全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其它适用于本服务的法律、法规等。
7. 本协议所列的标题、索引仅帮助用户阅读和查找条款内容,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和解释。用户阅读本协议时,应当仔细阅读各条款的具体表述。
二、预订须知
1.因天气及突发事件等原因,其中一段行程出现晚点、停运/停飞等情况时,可能影响乘客另一段行程的乘车或登机,请确认换乘距离和中转时间,合理安排行程。若出现衔接错失或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南航及承运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服务时间:每日5:00至次日1:00(周二为5:00-23:30)。
3.“空铁联运”产品目前仅销售G高铁/D动车/C城际动车类型的火车票。
4.“空铁联运”产品仅适用于购买成人票,暂不支持儿童票和婴儿票。
5.预订人每次最多可以为5名旅客预订“空铁联运”产品。
6.购买“空铁联运”产品时,火车票与机票款须同时支付,购票成功后,可单独对其中一段行程进行退票或改签。
7.若您有火车票改签需求,请在车站窗口办理改签,南航暂不支持线上改签。
8.若您的火车票已取纸质车票,将无法在南航进行退票,请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或改签。
9.退票、改签及签转均按照铁路部门及航空承运公司现行规则执行。
10.需换取乘车报销凭证的,请不晚于自车票所载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凭购票有效证件换取;索取退票、改签报销凭证,请不晚于自退票、改签之日起10日内,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航空段报销凭证可通过南航APP或现场柜台获取。
三、知识产权
1.平台上的所有内容,如商标、文字、图片、标识、广告都是南航或者其内容提供者的排他性财产,用户不可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同时,以上内容不可以被用于任何可能引起用户对本平台的服务引起混淆或者贬低的服务上。
2.未经南航或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对平台上的内容进行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平台的信息内容。否则,南航或权利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免责条款
1. 因下列原因导致南航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南航免于承担责任:
(1)南航系统、设备停机维护或维修、升级;
(2)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南航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4)12306、航空承运方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5)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6)发生其他南航无法控制或无法预见的情形。
尽管有前款约定,南航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 您同意并遵守铁路及航空客运机构时不时发布和更新规定和要求(统称“客运规定”),本服务协议以及各产品预订须知内容应依据客运规定解释并(如有冲突)以客运规定为准,并应视为依客运规定的更新而变更。您知晓并同意您有义务自行查询并知悉客运机构公布的相关规定、政策,如后续因相关规定、政策变动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您与南航双方均同意以实际的规定、政策内容为准,同时如发生前述情形,南航不需对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您了解并同意,您与客运机构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行程段的任何纠纷,应由您与客运机构或第三方协商解决,南航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南航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用户与前述第三方处理纠纷。。
4. 在使用南航的服务时,若您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的操作提示、规则、内容,则南航有权立即拒绝为您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若点击外部链接,且外部链接指向的网页内容并非南航实际控制,因用户访问外部链接网页内容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南航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对因遵循本协议而采取的措施及实施的行为,南航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用户理解并同意,南航可能因为经营策略调整、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的原因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服务,出现此情形时,南航将通知用户。南航遵循本协议约定变更、中止或终止服务的,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隐私政策
1. 南航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转让、公开、许可、保护等相关事宜,均遵循南航公布的《隐私政策》,请用户确认、同意本协议前,务必阅读并同意前述《隐私政策》之内容。
2. 您在预订、使用空铁联运产品期间,您授权南航收集并向指定合作机构提供如姓名、身份证、护照、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箱等信息,以实现空铁联运产品的预订和使用。
六、附则
1. 南航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不时修改、更新本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并公示。您可以通过南航网站或南航钱包信息服务界面随时查阅或下载最新条款。
2.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3. 本协议部分条款或内容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或内容的法律效力。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及其中提及的其他条款、规则和政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此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法律管辖。本协议(或其中提及的其他条款、规则和政策)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或其中提及的其他条款、规则和政策)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该等争议或纠纷应提交至南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管辖。
八、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有关本服务或本协议的问题或建议,或您希望提出有关本服务的任何投诉,请致电客服专线:9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