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旅客购买机票时选择自由加购“接送机券”权益并出票后,可额外获赠指定金额的接送机券,适用于南航接送机频道中的接送机服务,直接抵扣优惠券面值相应的费用。
二、产品说明
1、适用航班:适用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2、额外权益:接送机券于购票后2小时内,自动发放至旅客本人账户,通过短信或南航app、小程序中优惠券列表可查找;如超时仍未到账,可联系4009995539协助处理。
3、适用旅客:仅限成人,儿童、婴儿不适用;仅限乘机人本人使用。
4、接送机券有效期:接送机券于航班起飞前两天至航班起飞后2天内有效。
三、 报销凭证
自由加购旅行套餐每次最多可选三个产品,所加购产品与机票合并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四、优惠券使用规则
1、为确保接送机服务的正常提供,请根据行程提前至少120分钟前进行约车(注:送机与接机服务均需在所乘坐航班起飞前进行预约)。
2、单张券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提现,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 一旦使用接送机券提交用车订单,券将视为已使用,超时未支付或支付后取消用车订单,券不予退还。
3、适用于南航APP、小程序接送机频道中的指定供应商和所覆盖的城市,具体以系统搜索结果为准。
4、用券渠道:打开短信链接中的接送机预约页面,或南航App或小程序首页“用车-接送机”专区预约接送机,选择有“优惠券”标签的服务商和车型(以实际可使用优惠券的服务商和车型为准),支付时使用优惠券抵扣对应金额。
5、优惠券金额小于订单金额时,按优惠券抵扣后的订单实际金额支付;优惠券金额大于订单金额时,订单支付0元,优惠券剩余金额不退;优惠券金额不提供发票。
五、退改规则
1、自由加购旅行套餐类产品出票后,“接送机券”不可单独退改。
2、客票退票时,所有自由加购旅行套餐类权益自动失效。
3、客票自愿变更或升舱时,如权益未使用则视为放弃该产品服务。
4、机票退改签规则参照《南航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的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5、接送机券过期未使用不退款。
6、发生退款时,若使用了优惠券,则该产品扣取优惠券金额后再进行退款计算。
7、客票的退改可通过南方航空APP/官网或南航客服电话95539办理。
六、注意事项
1、本产品仅限成人购买。
2、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时,旅客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3、若旅客购买本产品,使用优惠券预订接送机,需在预订页面阅读并接受《预订须知》和《隐私通知》。
4、该产品为“机票类”,须遵守南航对机票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
5、由于旅客自身原因,未预留足够的地面交通时间,导致影响乘机的,由旅客本人承担。
6、用户不得恶意刷领本产品,若用户出现违反产品使用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南航将根据情节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产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