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国际及地区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敬爱的南航旅客:

随着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近期部分国家及地区调整了入境政策,为最大限度保障旅客出行权益,方便旅客处理相关客票,现制定南航国际及地区客票特殊处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 涉及武汉进出港(含经停)行程按原有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一) 适用航班客票

凡在2020年1月31日(含)前购买784票证(包括奖励客票、里程兑换客票),行程涉及武汉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3月29日(含)的客票。

(二) 豁免政策

1. 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免收变更费、同一物理舱子舱位和淡旺季价差费,多不退少不补。

2. 提出再次改期申请,为自愿性变更,需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3. 客票有效期内,可在原购票单位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4. 对于非大陆始发行程的国际客票,允许免费签转或变更行程与目的地(仅限中国大陆)至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换开不收变更费、不补差价。

5. 涉及多次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免费办理,仅允许在南航各直属售票处、各机场南航直属柜台及南航客服操作。

二、 全程南航实际承运,行程涉及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航班:

(一) 适用航班客票

全程为南航实际承运且包含南航国际(申根国除外)及地区航班,使用784票证填开(包括奖励客票、里程兑换客票),乘机日期在2020年2月2日(含)至2020年6月10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 豁免政策

1. 首次提出退票申请,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

2. 首次自愿提出变更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变更至原旅行日期前后14天(含)内同一区域(具体划分见第6点)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其他航线,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票款多不退少不补,税费差额多不退少补,因变更行程产生的其他旅行费用由旅客自理。如前后14天内无可变更航班或无可定座位,需按非自愿退票处理;例如新加坡-广州的航班可以变更为吉隆坡-广州,悉尼-深圳的航班可以变更为悉尼-广州。

3. 针对大陆始发行程(包含回程),变更行程允许额外赠送一段南航实际承运的大陆境内航段至(自)原境内目的地(原境内始发地)。例如原客票广州-洛杉矶-广州允许变更为广州-洛杉矶-沈阳-广州。赠送航段的中转时间不超过24小时,涉及食宿、地面交通及税费由旅客自行承担;

4. 再次自愿提出变更申请,需按照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5. 变更行程造成的税费差额,由旅客支付,多不退少补;

6. 原则上同一国则视为同一区,跨国或地区的区域见下表:

区域 航线
美加 广州至洛杉矶、纽约、旧金山、温哥华、多伦多;沈阳至洛杉矶
纽澳 深圳至雪梨、墨尔本;广州至雪梨、墨尔本、布里斯班、阿德雷德、珀斯、奥克兰、基督城
中东、南欧、非洲 广州、深圳、乌鲁木齐至迪拜;广州、乌鲁木齐、北京至伊斯坦布尔;广州、长沙至内罗毕
新加坡、马来西亚 广州至新加坡、吉隆坡、槟城、沙巴、兰卡威;深圳至新加坡、吉隆坡
港澳 长沙至澳门;北京、梅县、沈阳至香港

三、 涉及联运的国际及地区航班客票

使用784票证填开(包括奖励客票、里程兑换客票),行程中包含SPA、代码共享等任何涉及外航联运航班,乘机日期在2020年2月2日(含)至2020年6月10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订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不做其他变更。

四、 本次客票特殊处理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 本办法严格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执行;

(二) 上述客票非自愿变更后的航班日期应在6月10日(含)之前,变更到6月10日之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规则处理。例如原客票是6月5日的南航直飞国际航班,允许免费变更后的航班需要在6月10日(含)前。如果需要变更到6月10日后旅行,需要补收子舱位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

(三) 旅客如无特殊情况应在原购票地按照非自愿退票规则办理;

(四) 旅客如在南航直属售票单位(南航官网,APP,微信小程序,呼叫中心,直属售票处)购票,按照非自愿退票规则办理,票款从原支付管道退回。

五、 特别提示

(一) 以上特殊规定适用于未退票的客票,首次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已退票的客票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二) 南航将会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

(三) 行程变更前需与旅客确认,因变更行程产生的其他旅行费用如地面交通、外航航段、食宿等额外费用需由旅客自理。

(四) 南航将保障广大旅客的安全,旅客办理登机手续后,无故拒乘飞机者,客票一律按旅客自愿放弃该航程处理。




附件一:涉武汉行程退改规则速查表

适用航班 南航国际及地区的涉及武汉进出港的实际承运航班
变更申请规定 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
退票规定 未经退票处理的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


附件二:其他行程退改规则速查表

航班 涉及南航实际承运中国大陆与申根国之间航班 涉及南航实际承运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之间航班 涉及联运的客票
旅行时间 2020年2月2日(含)至2020年6月10日(含)之间
变更申请规定 免费变更至中国大陆与欧洲申根国其他通航点间航班一次 免费变更至同一境外国家或地区其他通航点间航班一次 航程中任何涉及外航联运航班,可免费退票,但不做其他变更
补充规定 变更日期需在原旅行日期前后14天(含)内,6月10日(含)前如14天内无可变更航班或无可定座位,需按非自愿退票处理。
退票申请规定 未经退票处理的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订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