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

有伴兒童

一、定義

兒童指旅行開始之日已年滿兩周歲但未滿十二周歲的旅客。

二、運輸要求

年滿兩周歲但未滿五周歲的兒童必須由一位同等艙位等級的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人旅客陪護。 開始旅行之日年滿五周歲但未滿十二周歲的,沒有年滿十八周歲且有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在同一艙位等級陪伴,單獨乘機的兒童必須申請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

三、票價

兒童佔有座位,票價按相應的兒童票價計收。

注意:

  • (1)購買兒童客票(包括嬰兒)應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件購票,如出生證、身份證、戶口薄(十六歲以下)、護照,並持與購票時一致的證件原件辦理乘機手續。
  • (2)每位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可攜帶的未滿12周歲兒童及嬰兒的總數量不超過8名,其中未滿5周歲兒童及嬰兒總數不超過3名(嬰兒不得超過1名)。成人攜帶的兒童超過總數量限制時,需按團隊旅客進行申請和接收。
  • (3)每位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只可攜帶1名患病或殘疾的兒童或嬰兒,且不能再攜帶其他兒童或嬰兒。
  • (4)攜帶兒童或嬰兒的成人必須擁有照料兒童及嬰兒的能力,已經申請了擔架、輪椅、無陪老人等特殊服務的成人不允許再攜帶兒童或嬰兒。
  • (5)如當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免費行李額

按相應的兒童票價付費的兒童,可享有所持客票票價等級規定的免費行李額。

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

一、定義

無成人陪伴兒童,指開始旅行之日年滿五周歲但未滿十二周歲的,沒有年滿十八周歲且有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在同一艙位等級陪伴乘機的兒童。此類兒童必須辦理無成人陪伴兒童運輸的相關手續,南航方可接受運輸,且只能在不換機的前提下承運。

年齡在五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的兒童,不予承運。

無成人陪伴青少年,指開始旅行之日年滿十二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沒有年滿十八周歲且有民事行為能力及陪護能力的成年旅客在同一艙位等級陪伴而單獨乘機,並申請了無成人陪伴服務的青少年。

二、申請航班範圍

我們在南航的國內、國際及地區直達(不含經停)航班且是南航實際承運的航班上提供無成人陪伴兒童和無成人陪伴青少年服務。

三、申請艙位

頭等艙、公務艙、明珠經濟艙及經濟艙均可提供無成人陪伴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四、申請時限

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服務的承運必須在定座時提出。國內航班無成人陪伴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請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申請,國際航班請於航班起飛前48小時申請。

五、數量限制

由於承運人對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負有責任,並需全航程提供安全周到的特殊服務及照顧,因此每一航班承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數量會有限制。

六、服務收費標準及適用票價

1)無成人陪伴兒童票價:

國內航班:成人適用普通票價的50%;

國際及地區航線:票價按適用的無陪兒童運價收取。

2)無成人陪伴青少年票價及服務費:

國內航班:按照成人普通票價計收;

國際及地區航線:分為票價和服務費兩部分收取。票價:按照成人適用票價。服務費:每航段(以客票顯示為准)收取服務費用350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

七、證件要求

兒童憑有效證件身份證件購票,如身份證、戶口薄(16歲以下)、護照,並持與購票時一致的證件原件辦理乘機手續。 接送機時,接送機人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機場辦理接送機手續。

如購買國際客票,您須在購票前充分瞭解旅行國家的入境、出境、過境資訊、適用法規及其它重要旅行資訊。確保旅行時攜帶所有有效旅行證件(護照、簽證、相關證明等)並遵守旅行國家的入境、出境、過境或其他法規要求。

八、申請方式

1.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服務申請時,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應填寫《無成人陪伴兒童申請書》(一式兩份)。旅客可以通過南航APP和微信公眾號等線上管道,或南航直屬售票部門和客服中心(4006695539)辦理。

2.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應由兒童/青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陪送到乘機地點,並在兒童/青少年的下機地點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並向南航提供在航班到達站安排的接送人姓名、聯繫地址、電話。為避免航班出現不正常,接送人需留在機場內直至航班起飛後方可離開。

九、變更與退票

已訂妥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服務的旅客,變更航班、日期或取消該項服務,須按客票使用規定辦理;變更客票後如仍需此服務,請按申請程式重新辦理服務手續。

如您所訂座的航班發生不正常,我們會:

1)征得旅客同意後,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員免費變更至能夠提供特殊服務的航班上;

2)征得旅客同意後,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員辦理非自願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