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受莫斯科特殊事件影响,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航莫斯科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4年3月23日16: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4年3月23日(含)至2024年4月23日(含)之间的莫斯科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客票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