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概念
(一)优先登机产品:南航为经济舱旅客提供付费优先登机服务,旅客购买后可享受南航优先登机通道。此产品不包含快速安检通道、优先值机等其他服务。
(二)产品销售期:自南航官网开放产品销售之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30分钟截止。
(三)产品有效期:自旅客在南航官网付费购买优先登机产品之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止。
二、产品适用范围
(一)适用客票:旅客需持有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客票。
(二)适用航班:“CZ”“OQ”开头且由南航、重航实际承运的航班。
三、产品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旅客购买后可享受南航优先登机通道。
(二)服务标准:此服务仅为旅客提供优先登机服务(不含快速安检、优先值机),其他地面及客舱服务按旅客购买客票所对应的舱位标准提供。
四、产品价格
(一)优先登机产品具体价格以官网显示为准。
(二)如果您需要优先登机产品发票(里程支付除外),请在旅行结束后,在南航APP/小程序-服务大厅-电子发票-附加服务申请。如开发票遇到问题,请致电南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9咨询。
五、产品使用指南
(一)购买优先登机产品后,在优先登机订单详情中即可获得金色优先登机凭证。如客票值机后,您的电子登机牌抬头也将会自动更新为金黄色样式。
(二)使用时在南航优先登机通道向登机口工作人员出示优先登机凭证(APP/小程序-我-全部订单-优先登机订单详情-出示凭证)或电子登机牌。
(三)如您有优先登机次数券,需完成兑换后方能享受对应服务。
(四)本次购买的优先登机产品仅在航班的始发站点有效,不适用于中途经停站点或备降站点。
六、订单生效
(一)订单生效的定义:您选定航班与乘机人后,按系统提示确认订单,并完成现金或里程支付,订单即时生效。
(二)订单生效后,如您未乘坐该航班,相关退款程序按本须知第七项及第八项的规则处理。
七、自愿退订
(一)航班起飞前24小时外(不含),可以登录南航官网平台申退优先登机产品。
(二)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含)及航班起飞后,优先登机产品不予退款。
(三)旅客办理机票自愿变更、退票或升舱后,优先登机产品可退订退款。
八、非自愿退订
由于以下情形之一,导致旅客未能享受优先登机服务,南航将全额退还优先登机费用。
(一)航班取消、登机口变更为远机位且未提供远机位贵宾车等非自愿情况。
(二)机票非自愿变更、退票或签转导致旅客未能享受优先登机服务。
九、远机位履约
(一)南航在部分站点(乌鲁木齐、大连、长沙、深圳、郑州、长春、哈尔滨、沈阳、南宁、重庆、汕头)为购买优先登机产品旅客提供远机位贵宾车权益。旅客使用远机位贵宾车视为享受优先登机权益,将不予以退款。
(二)优先登机旅客需要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抵达登机口并向工作人员出示优先登机凭证或金色抬头电子登机牌。旅客未于指定时间前抵达登机口而错过使用贵宾车情况,将不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