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内容
“畅行礼包”产品是适用于南航指定城市始发/到达的优惠券包产品。产品价值2260元,权益内容如下:
| 机票券 | 机票券 | 行李券 | 休息室券 |
| 100元*12张 | 30元*2张 | 100元*6张 | 50元*8张 |
● 产品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优惠券作废。
● 适用航班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机票券适用说明
一、机票券适用范围
机票券适用于下述26个城市出发或到达的南航实际承运境内直达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广东:深圳、珠海、揭阳
华东:上海、杭州、南京、宁波、南昌、青岛
华北:北京
西北:西安、乌鲁木齐
西南:重庆、成都、贵阳、昆明
东北: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
中南:武汉、长沙、南宁、郑州、海口、三亚
二、机票券内容说明
【100元机票券】共计12张,包括: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7月航班,机票票价满200元(不含税)可用。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8月航班,机票票价满200元(不含税)可用。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9月航班,机票票价满200元(不含税)可用。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10月航班,机票票价满500元(不含税)可用。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11月航班,机票票价满500元(不含税)可用。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12月航班,机票票价满500元(不含税)可用。
【30元机票券】共计2张,包括:
1张适用城市出发券及1张适用城市到达券。适用于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航班,机票票价满30元(不含税)可用。
示例:西安在适用城市内,广州未在适用城市内。则适用城市出发券可用于南航实际承运的西安-广州直达航班,适用城市到达券可用于南航实际承运的广州-西安直达航班。
● 休息室券适用说明
1. 休息室券须于搭乘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时使用。
2. 适用于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海口、长沙、郑州、乌鲁木齐、沈阳、大连、揭阳、昆明、南宁、杭州、长春、珠海、重庆、哈尔滨、贵阳、武汉、南阳共计21个城市的南航自营明珠休息室,不包括冠名合作休息室。
3. 不包含优先安检通道、优先登机、贵宾车、休息室包间及休息室内其他需额外收费的服务。
● 行李券适用说明
1. 额外行李订单金额满200元及以上可用。
2. 适用于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航班。
● 产品优惠券规则
1. 券不可转让,限购买人本人使用。
2. 券不可折现,每张券限用一次。
3. 同类券每次订单限使用一张,不能叠加使用。
4. 用券后发生退票则券作废,不可再次使用。
● 使用说明
1. 购买“畅行礼包”后,产品券自动发放至购买人南航会员账户。
2. 用户可在有效期内通过南航APP预订机票、额外行李、休息室服务时用券抵扣使用。休息室券同时可在南航自营休息室现场抵扣使用。
● 产品售后
1. 产品内任意一张券抵扣订单费用,视为产品已使用,不可退款。
2. 如产品内所有券均未使用,可在有效期内申请退款。
3. 未使用的产品将于有效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动发起原路退订。
4. 产品发票:产品使用后可在南航APP的电子发票入口开具。
● 特别提醒
1. 请注意下单时选择使用本产品优惠券。如因漏选、错选券致使订单未使用产品权益,南航不予后续处理。
2. 若发现不符合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此用户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