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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踏青之旅”产品规则

一、产品购买

1. 购买产品的用户可在适用航线列表中选择一条南航境内的定点航线(不含港澳台),在产品有效期内享受兑换该航线经济舱机票往返一次的权益。

* 注:可选择的定点航线范围以实际查询为准,一经选定,后续不可更改。

2. 适用人群:南航会员,限成人旅客购买,支持为他人购买。

3. 使用人说明:购买时需指定使用人及有效证件,购买后限使用人兑换机票,使用人一经指定不可更换。

* 有效证件说明:南航会员系统内登记的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包括18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及台湾居民居住证。

4. 购买数量:每名旅客每款套餐限获得一套。

5. 购买方式:南航会员可通过官方渠道购买产品。


二、产品使用

(一)机票兑换规则

1. 兑换入口:旅客可通过南航官方移动渠道(南方航空APP、微信小程序)自助兑换机票,限使用人本人兑换,税费另付。

* 注:查询选定的航线后,需选择带有“踏青之旅”标签的航班和价格,票价立减为0元,仅支付税费即可。

2. 兑换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3. 航班日期: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7日。

4. 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

5. 适用座位: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6. 出票时限:需提前7个自然日(含)订票。

7. 机票兑换:机票兑换产生的税费需另行支付。

8. 里程累计: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二)机票退改规则

1. 机票一旦兑换,不得自愿变更航班。

2. 退票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提交,退票仅退还税费;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情形累计达2次,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3. 如发生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已定妥的座位,可办理非自愿变更一次,但不得变更至外航实际承运的航班;或办理非自愿退票,非自愿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 可变更时间范围: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的航班。

* 可变更航班范围: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航班。

4. 如遇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可按南航官网发布的相关特殊处理规定办理机票退改,但不得变更至外航实际承运的航班。


三、产品售后

(一)报销凭证

1. 产品发票:整套产品开具一张个人发票,购买产品后可在南方航空APP提前预约开具,使用套餐完成兑票后正式开具。

2. 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二)产品退订

如产品购买后未兑换机票,旅客可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自助办理产品退订退款,否则不予退订。

* 注:产品购买后一旦兑换机票(包含已兑换但未成行),则视为产品已使用,不允许退订退款。


四、特别说明

1.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可免费退订产品;若发生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2. 请务必提前了解航班始发地、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不限于48小时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因始发地、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的损失,南航不承担相应责任。

3. 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4. 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套餐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