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韩国赴华旅客防疫政策调整(3月28日起)


根据国内最新统一要求,3月28日(星期一)零时起,自韩赴华乘客健康码申领和行前检测要求将再次调整

一、通用要求

1、预检测:登机前第7天进行1次核酸(PCR)检测,时间按航班日期-7”计算。(例如:44日航班,须于328日进行预检测)。

2、自我健康监测:自预检测之日起,开始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填写至登机前一天。表格预留14天的监测时间,按实际监测天数要求填写7天即可)。

3、48小时双检测:根据个人疫苗接种情况,对照下表于登机前2天内进行相应检测,自采样日期(Time and Date of Specimen Collection)起算(例如:4月4日航班,最早可于4月2日采样)

 

注意:《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已经更新,请下载使用新版表格一般乘客请填写至第7天,既往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登陆船员请填写至第14天。

 

二、新规要求所有乘客在取得绿色健康码后,还要在登机前12小时内(航班起飞时间-12小时)进行1次核酸PCR检测。综合考虑航班时间、机构检测能力等因素,乘坐13:00以前航班的乘客可采取24小时内PCR+12小时内快速抗原检测的替代方案,取得阴性结果后由航司在值机时查验放行。具体如下:

 

注意1:上述检测时限要求均以采样时间起算。例如:航班时间为21:00,则行前12小时内PCR采样时间不能早于09:00,以此类推

 

三、新规实施后,既往感染者自痊愈后至完成全部流程赴华需至少2个月。请务必详细阅读通知,合理规划行程。

除上述内容外,现行的7天前核酸预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和乘机健康码申请、3周岁及以下儿童无需检测等要求均保持不变。详情请认真阅知通知原文。

附件:

1、驻韩国使领馆通知和提醒 [查阅详情]

2、驻韩国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查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