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运期间南航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落实民航局春运期间机票退改工作的要求,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春运期间南航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 2021年1 月 28 日(含)至2021年 2 月 3 日(含)的旅客,自 2021年1 月 27日 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 2 月 4 日(含)至 2021年3 月 8 日(含)的旅客,自 2021年1 月 27 日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免费退改,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预订座位。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