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適合作為托運行李或在托運行李中夾帶,而應作為非托運行李帶入客艙運輸。對於托運行李中包含的下述物品的遺失和損壞,南航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責任:
(1)易碎或易損壞物品,例如攝影、視頻或光學設備、鐘錶、瓷器等;
(2)易腐物品;
(3)貴重物品,以及別具特色、不可替代的或類似的物品,例如現金、有價證券、珠寶、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古玩字畫及樣品、古董文物、傳家寶、鑰匙等;
(4)重要檔、資料和書籍,商業樣品、行銷材料等;
(5)旅行證件;
(6)醫療證明、X光片、矯形器或手術支架;
(7)個人需定時使用的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