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自愿变更客票第二次变更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旅客:

当您需要非自愿变更客票第二次变更时,可按以下规则办理。

非自愿变更客票第二次变更是指旅客航班因南航原因或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非自愿变更后,符合下列办理规则的客票,可免费第二次变更。

一、适用客票

票号前三位为784的南航国内或国际客票。

二、办理规则

1. 您与同行的儿童被变更至不同航班,可免费变更至同一航班。

2. 同一购票订单内的旅客被变更至不同航班,可免费变更至同一航班。

3. 南航联程客票航班变动,变更后的航班无法衔接或航班衔接时间超过240分钟,可免费第二次变更。

4. 南航航班取消后恢复,已非自愿变更、签转后可再次变更至恢复后航班。

5. 南航航班变动,已非自愿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后,可再次变更至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三、办理渠道

南航直属销售单位、客户服务热线(境内95539,境外+86-4008695539)。

四、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客票按自愿变更或退票处理。与本规则不一致的规则以本规则为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