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旅客购买南航国内指定航线经济舱机票,选购“明珠经济舱升舱+500里程”产品,可额外获赠500里程和明珠经济舱升舱权益。
即享升明珠经济舱:请在出票后航班计划起飞前30天内至航班计划起飞前6小时办理。
(一)额外赠送500里程
1、南航会员旅客购买此产品,客票承运后一个月内,所赠500里程自动发放至乘机旅客的明珠会员账户;
2、非南航会员旅客购买此产品,应在半年内完成南航明珠会员注册,所赠500里程在客票承运后半年内发放到新注册会员的账户内。逾期注册将无法享受额外赠送里程。
(二)明珠经济舱升舱权益
1、升舱权益是指旅客可升舱到明珠经济舱座位的权益。
2、旅客在南航APP购买加享产品后,通过南航APP页面办理升舱,结果立即确认。
办理路径1:南航app首页-升舱-优惠升舱-【即享】升明珠经济舱
办理路径2:南航app首页-我-我的订单-机票行程-已选产品“500里程+明珠舱升舱”-去使用-优惠升舱-【即享】升明珠经济舱
3、升舱后空中和地面服务:按照升舱后新舱位标准执行。
4、常旅客里程累积:按原购票舱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改签原则
1、“明珠经济舱升舱+500里程”作为额外赠送服务,不可单独退改。
2、如需办理客票的变更、退票,需拨打南航客服热线95539办理。客票的退改规则按原舱位相关规定执行。
3、退改签规则参照《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总则》的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4、自愿与非自愿变更后,如变更后,选择的新舱位没有对应的产品运价,则视为放弃该产品。在原产品运价基础上计算变更费用。
5、不论升舱权益是否已使用,非自愿退票时均全退票款;
6、客票退票后,不再享受额外里程赠送。
7、若旅客已使用客票,所赠里程过期未使用,不退任何费用。
三、注意事项
1、升舱权益仅限于当次航班使用。若旅客已使用客票,但未使用升舱权益,则视为主动放弃当次航班升舱机会,南航不退任何费用;若旅客已使用客票,所赠里程过期未使用,南航不退任何费用。
2、本产品的升舱权益为先到先得,有可能因库存不足等原因,无法保障旅客兑付升舱权益。对此情况,旅客可在航班结束后,致电南航客服热线95539,南航将为旅客补偿一张明珠经济舱升舱券,此外将不予额外退款或其他赔偿。
3、旅客升舱后不可自愿降舱。退升舱后,视为放弃新舱位预订,新舱位预订不保留,且不能恢复至原舱位预订状态。需按照客票变更原则重新预订和出票,需拨打南航客服热线95539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