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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旅居史旅客购买的广州、深圳、珠海和惠州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对涉及广州、深圳、珠海、惠州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涉及东莞旅居史的旅客,在2022年2月27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含)至2022年3月24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4月30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退票费办理退票。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有东莞旅居史的旅客,可凭旅客本人东莞身份证、行程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联系原出票地或致电南航客服95539办理退改手续。

四、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签转外航。

五、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六、本通知自2022年2月27日起生效。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