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调整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1年7月20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南京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1. 首次变更至2021年9月28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相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 首次变更至2021年9月29日(含)-2021年12月31日(含)的航班,免收变更费。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退票费办理退票。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
四、其它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通过原购票渠道或联系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