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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7月20日起从南京禄口机场出港的旅客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1年7月20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南京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8月4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7月21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5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6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21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20日(含)-2021年7月21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费用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其中已收的变更费和退票费。

四、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