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对《关于广东省内各机场出港航班国内客票特殊处理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涉及广州、深圳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中涉及深圳航线国内客票的特殊处理政策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1年6月17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深圳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国内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含)至2021年7月9日(含)的南航国内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6月18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16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17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先取消定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二)退票
自2021年6月18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
四、生效日期及补退规定
1. 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6月18日起生效。
2.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2021年6月18日当天办理退改收取了手续费的旅客,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已收手续费。
五、其它未规定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