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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南航支线机型民航发展基金收取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民航规﹝2019﹞16号)以及《关于做好支线机型调整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民航财发﹝2019﹞19号)的文件要求,现明确我司支线机型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国内客票

1、使用支线机型执飞的南航国内航线,免收民航发展基金。

2、以初次购票时航班是否为支线机型为准收取民航发展基金,后续换开客票或实际执行时,如机型发生变化,民航发展基金不退不补。

二、国际客票

如含有涉及支线机型的国内航段,则该航段民航发展基金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备注:现南航支线机型为ARJ21-700机型。

谢谢!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