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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或听力障碍旅客

一、定义

盲人旅客是指有双目失明或因眼睛有缺陷(如因弱视而引起其行动不便而需借助其他辅助设施)的成人旅客。

聋哑旅客指因双耳听力缺陷不能说话的旅客,不是指有耳病或听力弱的旅客。

二、数量限制

每个航班上载运的盲人旅客数量有限,如需申请该项服务,可向南航各销售渠道申请;每个航班载运的聋哑旅客数量无限制。

三、服务分类

1、有人陪伴同行的盲人旅客,只限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陪伴同行。该盲人旅客按一般普通旅客接受运输。

2、有导盲犬/导听犬引路的盲人旅客/聋哑旅客;

3、无成人陪伴和无导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

四、申请时限

需携带服务犬(导盲犬/导听犬)进入客舱的盲人/聋哑旅客应在定座时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提出申请。

五、申请方式

旅客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 》(一式两份)并提供服务犬的身份和检疫证明于南航直属售票部门、客服中心95539或授权代理人办理。

六、适用票价

携带服务犬的旅客可和普通旅客一样享受各种优惠票价,并且无需为您所携带的服务犬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如您同意托运服务犬,我们可按照小动物运输程序将服务犬连同容器和食物免费运输。

七、变更与退票

已订妥该项服务的旅客,变更航班、日期或取消该项服务,须按客票使用规定办理;变更客票后如仍需此服务,请按申请程序重新办理服务手续。

如您所订座的航班发生不正常,我们会:

1)征得旅客同意后,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员免费变更至能够提供特殊服务的航班上;

2)征得旅客同意后,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员办理非自愿退票。

温馨提示

1、有听力障碍的旅客,请您在本站各地服务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南航的当地营业部或者通过南航官网和移动客户端订购您所需的客票。

2、旅客可携带电子耳蜗或其他助听设备在整个航程期间使用,无需预先通知;旅客可携带拐杖、助行器等进入客舱,但须能被平放于机舱地板上且不能伸出至通道或阻碍紧急出口,如您的拐杖不能折叠或存放于座位之下,可要求客舱乘务员协助存放。携带上述辅助设备均无需收费。

3、携带服务犬的旅客应在普通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截止前2小时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请您在购票及乘机时向我们出示服务犬的身份证明和检疫证明,如是国际及地区航班还应提供有关出入境或过境国动物许可证明。

4、在客舱内携带的导盲犬需在上机前戴上口套及牵引的绳索,并应伏在旅客本人的脚边,不得在客舱内占用座位和任意跑动。

5、在飞机飞行中,除可给导盲犬少量饮水外,禁止喂食。如航程较长,需要在中途喂食,应在经停站地面饲喂。饲喂的食物需由旅客自备。

6、由于短鼻犬鼻道狭窄,对温度变化敏感,在运送过程中容易发生呼吸问题而导致死亡,因此,为了保护您的犬只,我们不建议短鼻犬作为服务犬。

7、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旅客携带服务犬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且宠物应当具有有效电子芯片。(详细可查看:小动物运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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