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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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超售
    按照航空运输行业通行的做法,南航可能 在某些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在个别超售情况下可能会有个别旅客不能按原定航班成行。需要拉下旅客时,南航会寻找自愿下机者并根 据优先登机规定办理。对于因航班超售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南航将尽力将其安排到后续最早航班上以使旅客成行,并视具体情况按照南 航赔偿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偿。
    2 代码共享航班
    代码共享航班指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通过协议在另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使用各自代码的航班。乘坐南航的代码共享航班,在无陪儿童服务、免费行李额等方面按实际承运人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旅客在实际承运人公司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或通过南航服务热线咨询了解。
    3 伤害赔偿
    南航对每名旅客身体伤害的最高赔偿限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4 航班不正常服务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南航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南航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和旅客等非南航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南航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5 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 行李赔偿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7 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南航可拒绝收运或不负损坏责任。
    8 不准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旅客不准在托运行李夹带机密文件,资料如:绝版印刷品或手稿,旅客证件,外交信袋,有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珠宝、古玩字画、样品,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摄像机原配件,移动电话,随身听唱机,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处方药,易碎易腐蚀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南航对托运行李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9 锂电池运输
    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含锂电池设备可以放入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行李,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只能放入随身携带行李登机。乘机过程中请关闭锂电池设备电源;单个备用电池采取独立包装(放在原装盒子内或塑料袋中,切忌多个电池与其他物品混放)。
    1、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不超过100Wh无需申报;
    2、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并获得批准。该规格的备用电池仅限携带两块;
    3、超过160Wh或超过合理数量的锂电池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咨询进行货运。
    10 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或其它危险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随身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凶器。
    11 误机
    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的改期、退票参照航班起飞后的南航相关规定办理。如旅客确认无法乘坐已预订航班,请尽早向南航或购票代理人提出,并取消座位。
    12 退票

    旅客自愿退票,应在退票有效期【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 内且客票未被使用的情况下,按南航有关规定办理。

    旅客要求退票原则上应在原付款地办理退款,换开过的客票也可在换开地办理退款。旅客非自愿退票,可在原购票地、航班始发地、经停地、终止旅行地的南航直属售票处,旅客提出退票要求的其他南航直属售票处,或引起非自愿退票事件发生地的南航授权销售代理人办理。

    13 不适宜乘机者

    指包括但不限于处于传染期的各类传染病患者、有攻击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重度贫血患者、临产孕妇(单胎妊娠超过36周或多胎妊娠超过32周的孕妇)、产后不足 7 天的产妇、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术后患者(术后十天内)或其它医学上认为不适宜乘机的患者。旅客应在购票前阅知并关注《旅客、行李国内/国际运输总条件》中“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章节的相关条款,详细指引请点击【(国内)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国际)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阅读。

    14 乘机

    旅客必须在南航规定的时限,凭与购票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乘机手续。各机场的乘机登记截止时间并不一致,建议旅客了解并遵守各机场的乘机登记截止时间。

    15 客票价

    指旅客由出发地点机场至到达地点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政府或其他有关当局或机场经营人,因向旅客提供服务设施而按规定征收的税款或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在适用票价之内。使用优惠票价的客票,应符合该优惠票价规定的使用条件。

    16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规定外,国内运输客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开始旅行之日起计算,第一航段未使用或不定期的客票自填开客票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运输有效。优惠票价客票的有效期,按照南航规定的该优惠票价的有效期计算。

    17 客票
    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修改。否则,客票无效,票款不退。客票必须按顺序使用。
    18 电子客票行程单
    是指旅客购买空运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行程单不能重复打印,遗失不补。
    19 机上座位预订
    南航在部分航线上提供机上座位预订服务。购票后可通过南航网站、电话、售票处或者南航授权的销售代理人预订机上座位。南航将尽力满足旅客对机上座位预订的要求,但是不能保证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出于运行安全的需要,南航始终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机上座位的权利,即使在登机之后。
    20 特殊旅客购票
    特殊旅客是指需要给予特别礼遇和照顾,或由于其身体和精神状况需要给予特殊照料,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运输的旅客,如无成人陪伴儿童、残障者、孕妇、患病者等。特殊旅客须经南航及其他有关承运人同意方可接受定座。如果旅客购票时未通知我们或者未出示相关证明,南航有权拒绝运输。
    21 购票

    中国旅客购票须出示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义务兵证、警官证、武警士兵证等证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购票,需出示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购买婴儿、儿童客票的旅客,应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明。旅客在购票时须提供将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


    22 定座
    旅客只有在定妥座位以后,才能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旅客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南航或南航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售票处,通过南航销售服务热线以及登录南航门户网 站预订座位。已订妥座位的旅客,应按南航规定的购票时限购票。否则,所定座位不予保留。已订妥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再使用时,应尽早向南航售票处或其 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23 电子客票

    旅客可以在南航或南航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售票处以及登录南航门户网站购买电子客票。由于机票销售渠道、购买时间、航班的不同,可能存在价格和使用条件上的差异,须以购票时查询情况为准。

    24 儿童票、婴儿票

    1. 开始旅行之日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同行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提供座位;无成人陪伴儿童票价另有规定。

    2. 开始旅行之日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同行成人普通票价的10%付费,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婴儿、不满5周岁的儿童以及年满5周岁却未申请无陪服务的儿童乘机必须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陪护能力的成人陪同。

    3. 每位年满18周岁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及陪护能力的成年旅客可携带的未满12周岁儿童及婴儿的总数量不超过8名,其中未满5周岁儿童及婴儿总数不超过3名(婴儿不得超过1名)。成人携带的儿童超过总数量限制时,需按团队旅客进行申请和接收。

    4. 每位年满18周岁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及陪护能力的成年旅客只可携带1名患病或残疾的儿童或婴儿,且不能再携带其他儿童或婴儿。

    5. 携带儿童或婴儿的成人必须拥有照料儿童及婴儿的能力,已经申请了担架、轮椅、无陪老人等特殊服务的成人不允许再携带儿童或婴儿。

    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在航班起飞前1-3个小时为特殊旅客办理乘机手续。

    25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果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南航将根据实际可能和运输条件给予办理。 旅客自愿变更,应当在南航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按照南航公布运价的使用条件及优惠票价相关规定办理。如变更引起票价变动:票价提高的,须由旅客补收票款差额,并收取变更费;票价降低的,按自愿退票重新购票处理。

    26 随身携带物品

    每位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需符合行李规定的要求。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座位托运行李运输,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将按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根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您随身携带的超额行李如不符合相关规定,须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重新办理,有可能无法与您同一个航班抵达目的地。

    27 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明珠经济舱和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托运手续,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将按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乘坐南航的代码共享航班,免费行李额等方面按实际承运人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旅客在实际承运人公司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或通过南航销售服务热线咨询了解。

    28 逾重行李费

    在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上运输超过免费行李额的行李,无论票价种类和舱位等级,均按以下逾重行李费率收费:每公斤按当日所适用的成人经济舱单程最高直达运价(即全价经济舱公布运价)的0.6%计算;如无公布直达票价,则采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计算。(以上收费标准为普通托运行李)

    29 旅客(自愿)保险
    旅客可以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南航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旅客在南航门户网站购买的人身保险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30 乘机登记截止时间

    国内航班请至少提前60分钟完成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31 客服联系电话

    请认准南航官方客服电话95539或4006695539;海外服务4008695539。

    32 隐私政策

    为了使用南航的服务,南航会请旅客自愿地提供旅客的个人信息。南航使用这些个人信息来为旅客的旅行提供便利,为旅客提供其他商品和服务,管理“南航明珠会员”,并向旅客提供关于南航的信息。南航向旅客征询的个人信息及其原因将在南航向旅客征询个人信息时明示。南航使用适合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来保障南航所收集的旅客的个人信息。

    如欲了解更多南航的隐私通知,请访问《隐私通知》 《cookie 政策》

    33 未尽事宜

    以上内容,只是客票相关规定的其中一部分。关于南航运输总条件全文以及危险品运输相关信息,请查看《国内运输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