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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始发至越南部分客票允许非自愿退票的通告

受当前周边环境综合影响,我司决定,可对满足以下客票条件的旅客,提供“非自愿退票”服务。

客票条件如下:

1、购买地:中国(含香港、澳门与台湾);

2、客票:客票号首三位为784的南航客票;

3、出票日期:2014年5月16日(含)前;

4、行程:旅客全部行程中,始发地为中国(含香港、澳门与香港),客票未使用部分的行程包含中国(含香港、澳门与香港)与越南间旅行的航段,且该航段的旅行日期在2014年6月30日(含)前;

请有需要取消行程的旅客在2014年6月30日(含)前向我司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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