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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航承运航班非自愿后续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各位旅客:

为了保障旅客的权益,我司决定增加南航国际、国内运输优惠运价客票非自愿后续处理规定,同时重申联程运输的定义,具体如下:

一、优惠运价客票非自愿变更

(一) 适用范围:享受优惠运价的国际、国内客票(含外航票证),包括给予运价直减,订座舱位为A/F/J/W/Y的客票。定座舱位为A/F/J/W/Y的全价客票除外 。

(二)旅客办理非自愿变更,如不接受航空公司统一安排的,允许免费变更一次,变更航班的日期范围可选择:

1.每日执行航线,发生变动航班或后续联程航班原定座日期的前后3天(含航班起飞当天);

2.非每日执行航线,发生变动航班或后续联程航班原定座日期的前后7天(含航班起飞当天);

超过此时间范围的,按全退处理。 其它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程运输

(一)联程运输是指在一张客票上或由连续客票所组成的单一运输合同中,旅客的航程超过一个以上航班的运输。联程票价是将旅客所乘航段的票价相加,或给予适当的优惠,作为全程票价,在单一运输合同中体现。

(二)如发生南航航班不正常,造成同一运输合同内联程运输航程的改变或衔接错失,该合同内发生变动的航班和受影响航班可一并进行非自愿后续处理。非同一运输合同填开的客票,不得视为受影响航班进行非自愿后续处理。

(三)联程客票必须按顺序使用。

(四)以上规定如与南航其它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此规定为准。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南方航空祝您旅途愉快!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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